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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7-12-28 防城港发布

一、防城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昀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013年,防城区水利局委托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简称“水科院”)开展防城区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水科院鉴于防城区水利局协助做了大量工作,将20万元以“协作费”名义支付给防城区水利局。防城区水利局采取收入不入账将这笔费用公款私存并账外使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以接待餐费和春节慰问部队、挂钩村委会等各种名义用这笔费用支出共计56366元,结余143634元。2017年11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防城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防城区水利局退出的违纪款人民币14363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二、东兴市马路镇北联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何彬源履职不力问题

2014年7月,马路镇北联村委会向马路镇政府申请4400元“威马逊”台风灾后环境整治资金,2014年9月马路镇政府拨付给北联村委会救灾经费5500元。2014年7月至11月,北联村委会共支出台风救灾资金2300元,尚有3200元救灾资金闲置,没有发挥救灾资金作用。2017年 11月,作为北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彬源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港口区光坡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苏民荣履职不力、截留挪用专业合作社资金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等问题

2009年9月至2017年8月,苏民荣任港口区光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导致发放农用物资工作管理混乱,出现工作人员虚列发放人员名单、修改数量、多列支出等弄虚作假现象。2013年4月,苏民荣截留挪用8000元用于其个人购买土特产开支。2014年至2015年,苏民荣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专项补助物资(价值人民币5.8万元)直接发放给其本人参股经营的防城港市港口区荣港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使用,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2017年 11月,苏民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四、上思县华兰镇华兰村总支部原委员、村主任王国守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好处费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期间,王国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贫困农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孩子入户等工作中,向邓某某、黄某某、方某某、卢某某等4名农户索要好处费共12600元。虽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王国守主动退还群众11500元,退回上思县监察局廉政账户1100元,但因其违纪存在主观故意,且涉及扶贫资金,涉案金额较大,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0月,王国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还群众。



来源:防城港市纪检监察

编辑:李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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